2021年8月20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次會議審議通過《個人信息保護法》并正式頒布,于2021年11月1日起施行。
當下,公共場所及手機設備上的人臉識別攝像頭越來越多,人臉作為難以改變的生物識別信息變得越發敏感,一旦被泄露或者被非法使用,可能導致個人人身、財產安全受到嚴重損害。作為需要謹慎處理和嚴格保護的信息,《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規定,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嚴格保護措施的情形下,個人信息處理者方可處理敏感個人信息。此外,處理敏感個人信息還應當取得個人的單獨同意,向個人告知處理敏感個人信息的必要性以及對個人權益的影響。”另外,《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七十一條,違反本法規定,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科技發展,如今越來越多場所應用了“刷臉”技術,比如“刷臉進門”“刷臉購物”等。但“刷臉”技術在給人們帶來方便的同時,也面臨著不少安全隱患。此前就有媒體曝光多地裝有人臉識別系統的商戶在未告知或征得同意的情況下,偷偷獲取客戶的人臉識別信息。個人信息保護法突出的重點內容是法律明確不得過度收集個人信息、大數據殺熟,對人臉信息等敏感個人信息的處理作出規制,完善個人信息保護投訴、舉報工作機制等,充分回應了社會關切,為破解個人信息保護中的熱點難點問題提供了強有力的法律保障。
《個人信息保護法》中關于人臉信息相關條例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二十六條
在公共場所安裝圖像采集、個人身份識別設備,應當為維護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并設置顯著的提示標識。所收集的個人圖像、身份識別信息只能用于維護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個人單獨同意的除外。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信息保護法》第六十六條
違反本法規定處理個人信息,或者處理個人信息未履行本法規定的個人信息保護義務的,由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對違法處理個人信息的應用程序,責令暫停或者終止提供服務;拒不改正的,并處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一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款。
有前款規定的違法行為,情節嚴重的,由省級以上履行個人信息保護職責的部門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并處五千萬元以下或者上一年度營業額百分之五以下罰款,并可以責令暫停相關業務或者停業整頓、通報有關主管部門吊銷相關業務許可或者吊銷營業執照;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款,并可以決定禁止其在一定期限內擔任相關企業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和個人信息保護負責人。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條之一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個人信息,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將在履行職責或者提供服務過程中獲得的公民個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給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規定從重處罰。
竊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獲取公民個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規定處罰。
單位犯前三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并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各該款的規定處罰。
庫克積極響應《個人信息保護法》,作為深耕身份識別安全隱私的服務商,首創了專利3D技術保護用戶身份隱私, 舍棄了彩色照片識別留存,真正做到人臉識別“可用不可見”。庫克智能的3D身份識別方案更是通過中國銀行卡檢測中心(BCTC)的安全認證,達到國家認證的金融支付級安全標準, 防御圖像、視頻、面具與立體頭模的攻擊,避免身份介質被復制,為用戶隱私安全設置門檻,進行最嚴格的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