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宇宙,這個詞誕生的意義可能大于一切,大于任何對她的解讀。元宇宙,無疑是顛覆式創新的集大成者,我很希望元宇宙能夠遍地開花,扎扎實實的在各行各業展現她的魅力。
關于元宇宙,中國萬向控股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肖風博士有很多真知灼見。他認為元宇宙本質上是一個無限游戲,它的經濟模式是“利益相關者制度”。價值共創者也就是利益共享者,沒有股東、高管、員工之分。所有參與者共建、共創、共治、共享。它的商業模型是內容創作者驅動。互聯網是消費者驅動,用戶數是互聯網估值的核心指標。區塊鏈是開發者驅動,開發者社區是區塊鏈成功的標志。元宇宙則是內容創作者驅動,豐富多彩、引人入勝的內容是元宇宙無限游戲的關鍵。
無限游戲的概念由哲學家詹姆斯·卡斯于1987年提出。它的思想內涵非常豐富,被廣泛應用于國際政治、企業管理、游戲設計等諸多領域。無限游戲與有限游戲有著鮮明的對比,有限游戲以取勝為目的,而無限游戲以延續游戲為目的。有限游戲在邊界內玩,無限游戲玩的就是邊界(開放世界觀)。有限游戲具有一個確定的開始和結束,擁有特定的贏家,無限游戲既沒有確定的開始和結束(區塊鏈不可停機性),也沒有贏家。顯然,傳統互聯網產品大多是有限游戲,以追求利潤、戰勝競爭對手為目的,而元宇宙如果是構建在區塊鏈智能合約體系之上的,就相當于注入了無限性,這種無限性體現在,資產與元數據(游戲規則)的先天性、不可修改性、不可停機性等。
元宇宙最后究竟是什么樣子?也許元宇宙的發展并非如我們預測的那樣,但它本就是一張由眾人共享共創的藍圖,是一場人類集體參與的元敘事。總體來說,我們不同企業可以從4個方面參與元宇宙:
(1)工具開發
(2)平臺建設
(3)應用提供
(4)內容創作
由此對應元宇宙的四類玩家:
工具建造者
英偉達提供了Omniverse,微軟也在打造元宇宙工具,這兩家是目前為止從工具建造角度來說,最積極、成果也最顯著的兩家公司。
平臺建造者
Facebook已經改名為Meta,就是希望能打造一個平臺。英偉達同樣也不滿足于做工具建造,它有一個更大的構想,并且邁出了腳步,使我們看見它有能力,且有很大概率能成為一個平臺建設者。
應用建造者
就像大家談到的Roblox,堡壘之夜,包括前不久迪士尼宣布,要建設一個元宇宙世界,這些都是應用建造者。Roblox是元宇宙,但是元宇宙不是Roblox,迪士尼是元宇宙,但元宇宙不是迪士尼,它們都是其中一個參與者。
內容創造者
互聯網是一個消費者驅動的經濟,所以一定要談流量,談用戶增長,要數用戶,多少個用戶值多少錢,給公司做估值。元宇宙是創作者驅動的經濟,內容創作者在元宇宙這個網絡里創作的不管是游戲、社交還是其他內容,決定了這個網絡的價值。
這四大類玩家都屬于元宇宙,但是元宇宙并不是只屬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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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寫了一本產業元宇宙的“小說”,歡迎一起參與~》